问题 | 轻伤一级是否构成刑事案件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轻伤一级通常会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
根据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任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 对于受害者造成了轻伤一级的结果,已经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立案门槛。 这里所谓的“轻伤一级”,是指由于种种不同的致伤因素引起的原始性损伤或是由这些原始损伤引发的后遗症,在此过程中并没有对受害者的生命健康产生威胁; 但这类损伤造成了受害者组织器官构造、职能方面的中等程度损害,或者对其外貌形象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一旦某个受害者被鉴定为轻伤一级,那么施暴者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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