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加重处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抢劫罪的加重量刑情况,主要涵盖以下八种犯罪行为形态:首先是以非法方式进入他人住所实施抢劫的案件;
其次是在搭载公众的场所实施抢劫的罪犯; 然后是以暴力手段抢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财产的犯罪主体; 接下来是以屡次抢劫或者数额巨大为特征的抢劫行为; 另外,抢劫导致受害者重伤乃至死亡的情况也将被视为加重情节; 此外,假扮成军警人员进行抢劫的罪犯也会受到严厉打击; 最后,持有枪支进行抢劫的罪犯同样会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 同时,抢劫军用物资或者参与抢险、救灾、救济等活动中的物资也是被严格禁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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