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多少钱可以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特定的抢劫公共或私人财产价值达到1000元至3000元以上时,便可以视为触犯了本章所讲的抢劫罪。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为:当有人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在有人不知情且无法防备的情况下,公然抢走财物数量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抢劫公共或私人财产的价值如果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30000元至80000元之间以及200000元至400000元之间,那么这些行为将被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中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由于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因此各地对抢劫罪的立案标准也可能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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