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的既遂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犯罪之既决判断准则,通常基于行为人对财物的非法占有所体现。
抢劫罪,乃是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之目的,采取乘人不备、虚张声势等手段,公开夺取价值较大的公共财产或者私人财物的行为。 按常理而言,倘若行为人成功夺得数量较多的公私财物,并对这些财物实施实际的控制和掌握时,即标志着抢劫罪的既遂得以实现。 例如,若行为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夺走他人财物,待其逃逸后虽然被及时抓捕归案,然而,若所夺取的财物已脱离受害者的实际掌控范围,那么便应当将此视为抢劫罪的既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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