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收条定抢劫罪的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乃是以非法侵占为动机,对财产的所有权人、保管者,采取现场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性地夺取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违法犯罪活动。
将侵占收据定为抢劫罪的主要法律根据在于其所涉及的行径完全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素。 收据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象征着某种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或者财产权益,因此,若抢夺收据的行为是出于非法侵占的意图,且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使得受害者无法抵抗或不敢抵抗,那么这种行为无疑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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