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5周岁成立绑架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年满十四周岁且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仅限于以下特定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等。
然而值得着重指出的是,绑架罪并不属于以上列举的这些罪行范畴之内。 然而,若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在实施绑架行为的过程中导致被绑架者受伤或死亡,则有可能依据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对其进行刑事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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