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是不是寻衅滋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犯罪与寻衅滋事并非同种性质的案件。
前者的本质是以非法占有财产为主要目的,对受害者的财产拥有者或是管理者进行现场性的暴力胁迫或其他不法手段,以强迫性的方式强行掠夺他人的财物; 而后者则是在毫无缘由之下对他人肆意挑衅,殴打、骚扰甚至毁损及占用他人财产,或者在公众场合制造混乱,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抢劫罪更注重的是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获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背后有着明确的非法占有意图。 然而,寻衅滋事更多地表现为为了满足个人的虚荣心和无理要求,无事生非,破坏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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