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到底有没有追诉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针对抢劫等恶性刑事案件,其追究刑事责任的时效性受到了严格的法律规制。
具体来说,这种性质极其恶劣且对社会产生极大危害的行为所适用的时效区间相对较长。 其中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若犯罪分子所触犯的罪名属于法定最高刑不足五年有期徒刑的情况,则在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满五年后,不再进行追究; 其次,对于法定最高刑在五年至十年之间的罪犯,其刑事责任的追究时效则为十年; 再次,对于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刑事责任的追究时效将延长至十五年; 最后,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罪犯,其刑事责任的追究时效将进一步延长至二十年。 然而,如果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类罪犯进行追诉,那么就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 值得注意的是,抢劫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因此其追究刑事责任的时效性通常设定为二十年。 但是,如果在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仍然逃避侦查或者审判,那么他们将不受追究刑事责任时效性的限制。 此外,如果被害人在追究刑事责任的时效期间内提出控告,并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却未予立案,那么也同样不受追究刑事责任时效性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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