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准抢劫罪主体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抢劫罪。 但值得注意的是,本罪并非所有自然人都能成为其主体,例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特定犯罪行为,才能构成抢劫罪。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准抢劫罪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等犯罪过程中,为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或者为了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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