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的暴力是否既遂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抢劫罪的认定过程中,对于暴力行为是否已达到既遂标准这一问题,需要全面考虑相关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总体而言,如果行为者所实施的暴力手段成功地压倒并制服了受害者,使其无法反抗,从而使行为者得以顺利地获取到财物,那么这种情况便可以视为抢劫罪的既遂形态。 然而,若在实施暴力行为之后,由于行为者自身意志之外的因素导致未能如愿获得财物,比如遭到他人的阻止或者受害者表现出强烈的抵抗态度等等,此时通常会被认定为抢劫罪的未遂状态。 尽管如此,即使没有实现财物的实际占有,只要暴力行为已经达到足以压制受害者反抗的严重程度,仍然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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