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退侦二次后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故意伤害罪案件历经第二轮补充调查之后,如何进行处置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般而言,若经过了两轮补充侦查后,当地人民检察院仍旧认为证据不充分且不能满足提出诉讼请求的条件,那么他们将做出不起诉的决策。 然而,如果在补充侦查的过程中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检察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检察院将会全面地评估案件的各个方面,包括犯罪行为的真实情况、证据的完整性以及其可信度、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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