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追诉期有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期限系参照其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而定。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犯罪行为对此类诉讼时效具有如下影响:(1)对于法定最高刑期在五年以内的轻微刑事犯罪,自案件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进行起诉的,则不可再行追究; (2)对于法定最高刑期在五至十年之间的较重刑事犯罪,自案件发生之日起十年内未检举揭发的,不得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3)法定最高刑期超过十年之重大刑事犯罪,自案件发生之日起十五年内未提出申诉或控告的,将视为失效; (4)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极严重刑事犯罪,自案件发生之日起二十年内未有司法机关启动相关起诉程序的,将失去法律追诉权。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必须对该案进行追诉的,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具体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若犯罪情节更为恶劣,致人重伤的,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若致人死亡或以极其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并导致严重残疾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致死刑的严厉惩罚。 一般而言,轻伤所对应的追诉期限通常为五年,重伤则为十年,而对于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追诉期限则长达二十年。 但是,若案件情况较为特殊,例如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等,则不受上述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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