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不诉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故意伤害罪案件,不起诉的具体情形主要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依法予以免除刑罚的情况;
例如,受害者的伤害程度较轻,伤势并不严重,以至于无法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第二,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第三,依据特赦令而获得免除刑罚的情况。 第四,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类型,但并未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撤回控告的情况。 第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的情况。 最后,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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