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可以吸收抢劫罪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绑架罪与抢劫罪两个犯罪类型虽存在相似之处,但本质属性上却大相径庭,故而无法互相包容或吸收。
其中,绑架罪属于一种特殊形式的犯罪,涉案人员往往以勒索钱财为主要动机,通过绑架他人的方式,将其作为人质进行控制,从而达到获取高额财富或者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而抢劫罪则是一种更为直接的犯罪行为,其主要特征在于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夺取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两类犯罪在构成要素以及犯罪意图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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