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诈骗如何认定诈骗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借款诈骗如何认定诈骗行为 对于如何判断借款诈骗案件,通常情况下需要对多个影响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考虑。首要的一点在于,行为人在向他人借款之时,是否怀揣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倘若行为人自始至终都未曾有过偿还借款的意愿,抑或是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段来获得借款,如伪造借款用途、夸大自身还款能力等行为,那么便极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此外,我们还需关注借款之后的行为表现,例如行为人是否任意地挥霍所借得的款项、是否采取隐藏财产的方式以逃避债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借款诈骗如何认定诈骗罪行为 对于如何确定借款诈骗是否足以构成诈骗罪的问题,我们往往需要全面而深入地分析各个相关的要素。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借款人在提出借款请求之际是否怀揣着非法占据他人财产的不良意图,例如当他明知自身已无力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仍然大量借贷;或者在获得借款之后,肆无忌惮地进行挥霍,甚至携带款项潜逃等等。 其次,我们还需关注到借款人是否采取了欺骗性的手段来获取贷款,例如虚构借款的实际用途,伪造担保文件,或者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虚假的个人身份信息等等。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判定,我们需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层面进行综合评估。主观上,借款人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恶意;客观上,他也必须实施了相应的诈骗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借款诈骗如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罪 在解读金融性质的借款诈骗类案件中的非法占有目的这一关键要素时,必须考虑多项综合性因素并加以深入分析。首当其冲的是贷款人在进行借款交易之时是否已经明确表示出不愿意还款,通常情况下刻意捏造虚假的借款用途,或是夸大自身的偿还能力等相关情况均可以视为非法占有目的的直接体现。 再者,超过借款用途范围任意挥霍借款资产,携带款项逃逸或利用借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等,均可视为借款人故意追求非法占用资金收益这一心理的确凿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判断借款诈骗案件需综合考量多因素,关键在于借款人借款时是否具非法占有目的。若借款人无还款意愿,或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方式如伪造借款用途、夸大还款能力等手段获取借款,则高度疑似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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