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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故意伤害罪可以没有原告吗
分类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罪归类于以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进行维权并依法提起公诉的案件,在此类情况下,并不存在通常意义上的“原告”这一概念。
根据相关规定,公诉案件事故由国家作为执法机构对各类犯罪行为进行究责和追究,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与法律尊严的严谨性。
然而,如若伤害事件导致受害人遭受物质损害的时候,他/她在刑事司法过程中有权利自行启动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从而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如此一来,此类案件的受害者在附带民事诉讼的环节便可获得类似原告方的地位与其相应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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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2:3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