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法定减轻处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故意伤害案件中,有数种法定减刑情节:
首先,已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应从宽处理或减轻处罚; 其次,年满七十五周岁且因故意行为被定罪的犯罪分子,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此外,对于过失性质的犯罪行为也需进行轻判; 最后,聋哑人士或盲人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减轻甚至免于处罚的对象之一。 对于犯罪预备、未能完成的犯罪形态如未遂和中止等情况,对预备犯,应参照既遂犯格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的裁量; 而对于未遂犯,同样可参照既遂犯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至于中止犯,如未造成任何损失,则应免于处罚; 若已导致损害发生,则应对其适当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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