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索要债务把人抢了够抢劫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追讨债务而实施了非法绑架举动是否满足抢劫罪的构成标准,须视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判断。
假设在执行此项行动的过程中涉及到强制性的暴力使用,胁迫的手法或其他类似方式,并借此夺取他人财物,同时所获取的财富并不属于债务的合法部分,那么无疑地,这将符合抢劫罪的定义。 然而,如果所追求的仅仅是法定的债务,其数额并未超过债务的合理范畴,且采取的追债手段也未达到法律对抢劫罪所设定的暴力与胁迫程度,那么很可能无法被判定为抢劫罪。 尽管如此,这种行为实质上仍属于违法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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