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有无绑架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刑法》明文规定有“绑架罪”这一特殊罪名。
绑架罪是指采取自相矛盾的方式,即以获得他人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主要目的,非法绑架他人,或者将他人作为人质进行控制甚至威胁的严惩性犯罪行为。 此举无疑对我国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以及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构成了严重威胁。 依据我国相当权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对于情节较轻者,判处五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且同时判处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而对于情况更为恶劣的罪犯,则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样需同时处罚金或者没收所涉财产。 此外,若在上述绑架过程中,罪犯有意杀害被害人,或者粗心大意地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重残或生命丧失,那么这种情况下的惩罚将会更加严厉,处以无期徒刑甚致死刑,并通过法律手段没收所涉全部财产。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以谋取他人金钱或其他财物为目的而非法窃取或者绑架婴儿或幼童的罪犯,法律同样会按照前述标准来进行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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