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故意伤害罪后撤案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案件在撤案后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多个因素,其中包括具体案情以及案件中所涉及的法律条文和相关规定。
倘若该案得以撤案是由于以下特定原因所致,例如不存在实质性的犯罪事实、犯罪行为已经超出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或者经过特赦令的批准而免除了刑罚等等,那么这起案件将被视为终结,不再进行进一步的刑事追究。 然而,如果撤案的原因在于证据不足,且在后续调查过程中发现了新的证据足以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那么该案仍然有可能会重新启动立案侦查程序。 另外,如果犯罪情节较为轻微,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那么检察机关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但是,对于已经实施的强制措施,比如拘留、逮捕等,应当依法予以解除。 值得注意的是,撤案并不代表对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依然有权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向犯罪嫌疑人提出相应的民事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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