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刀伤人达不到轻伤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明确规定,若某个体恶意损害他人身躯而并未能引起轻伤级别的损伤,如此行为明显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亦将免受该罪责条款所规制的刑事犯罪惩处。
在此情况下,假如进行持械伤人的行径并未致使受害者的身体受伤程度达致轻伤标志性界限,换言之,尚未产生轻伤以及更严重类型的人身损害后果,此种状况便无法适用上述法律条款中所规定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而对行为人追求刑事责任。 但是,需要明确说明的是,即使在解除直接故意伤害罪名指控的情况下,实施了上述侵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人仍难以彻底摆脱法律的制裁与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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