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能提附带民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当被告人的人身权利遭受到违背时,若牵涉到物质性财产蒙受损失的情况,那么被害者便有权利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提出附加性的民事诉讼请求。
因此,当涉及到故意伤害罪的案件中,倘若被害者因为其人身权利受到侵害而使自身物质性财产遭受实际损失的话,他们享有提起附加民事诉讼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有赔偿能力但未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及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近亲属,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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