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的数额怎么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及结合相关司法解释,抢劫罪的受害者所受到的犯罪损失总额,即我们常说的“财产损害”,将作为判断该罪行严重程度的考量点之一。
一般而言,如果抢劫行为给受害者造成的财产损失达到一定数额的界定标准,比如超过五千元人民币但未到达两万元人民币的话,那么就可以被认为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 然而,由于各个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司法实践存在差异,因此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参考各地司法部门发布的的相关规定。 一旦抢劫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那么这将会被视为一种加重情节,对罪犯的量刑产生重大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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