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的手段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的作案手法包罗万象,既可以是暴力行为,也可以是恐吓胁迫以及其他形式的策略实施。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中明确规定抢劫罪的施行方式应满足其中一种分述,这些情况依次为:
(1)入户实施抢劫;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抢劫; (3)袭击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4)多次进行抢劫或者劫取财产金额巨大; (5)因抢劫导致被害人重伤甚至失去宝贵生命; (6)冒充军人警察实施抢劫; (7)手持武器进行抢劫或者抢夺军队使用的物资或者用于保护自然灾害、灾难性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的应急物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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