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室抢劫勒索案怎么判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三条以及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若有人擅自进入他人住所并且采取暴力或胁迫等方式对其人身及财产实施抢夺行为且同时伴随着勒索意图,那么此人必将承受比通常情况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
首先,依据第二百六十三条的明文规定,无论何种原因,只要非法闯入他人房屋进行抢劫便已构成犯罪事实,即所谓的“入户抢劫”已然成为该条款设立的加重情节。 在进行这样的强盗行为的同时,如果牵涉到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向受害者索取钱财的行为,那便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 根据第二百七十四条的相关法则,任何形式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行径,造成数额较大或者反复多次出现的情况时,都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因此,对于此类涉及入室抢劫与勒索双重性质的犯罪行为,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状况,结合涉及抢劫的金额大小、是否存在其他加重量刑的情节要素等进行全面分析与判断,进而确定适当的惩罚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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