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残疾人是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款第二百三十九条所述,捆绑及拘禁残疾人被视为是绑架行为的一种严重形式。在这个法条明确指出,任何意图通过要求实现财务索取而实施的对他人进行的捆绑、拘禁或控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或是将他人作为肉票的行径,都应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但不限于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会相应的罚金或者没收其财产。而对于那些事件较为轻微的罪犯,将被判处5年至10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接受罚金的惩罚。因此,我们应该严格按照上述法规范来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追究和严惩,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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