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他然后撕票是一罪还是数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例第二百三十九条中的明文规定,以拘束他人人身自由为手段的犯罪行为会构成绑架罪名成立。
倘若在实施绑架行为的过程之中,罪犯有恶意杀害被绑架者,甚至故意对其身体进行伤害,从而导致被害人出现生命危险或已失去生命体征的情况发生时,其行径应当依据绑架罪的法律条款从重惩治。 对于这类案件,应当判处犯罪者无期徒刑或者终生监禁的惩罚,同时还要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以此作为制裁的附加措施。 因此,犯罪分子在成功实施绑架后又对被害人实施残忍杀害的行为,应当视作绑架罪的严重情节来处理,这种情形被视为一项罪行,而非数个独立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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