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伤会不会判故意伤害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行为人在无意间致使他人受到人身伤害,但其本心并无伤害他人之意图,仅仅是因为过失而引发此次事故,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明文规定,该情形将无法被归类至故意伤害罪范畴内。
因为故意伤害罪的成立必须以行为人在主观层面上存在明确的伤害他人的故意为前提条件。 而过失造成的伤害则会被认定为过失致人伤害,按照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法定法规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所规定的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等。 所以,由于误伤而造成他人受伤,是无法被定作故意伤害罪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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