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男人构成绑架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明文规定,“绑架罪”系指以获取赎金为主要目的,采取强制手段将他人非法拘禁或扣押于某处,或是将他人作为人质挟持的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法规并未对被绑架者的性别做出明确区分,因此,若拐卖男性的行为同样是以获取赎金为主要目的,便可视为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 然而,同一法规亦明确指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实施偷盗婴幼儿的行为,应按照前述两款的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这就意味着,在实际案件中,是否构成绑架罪仍需依据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定。 倘若拐卖行为并不涉及到勒索财物,抑或是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其他罪名,则可能无法认定为绑架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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