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判刑从哪天算起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有期徒刑的剥夺期应自其终审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然发生了预行羁押现象,则每一天的预行羁押可视为等同于一天的刑期予以折抵。 故而,对抢劫罪的刑罚判定是从其终审判决执行之日起计。 倘若在判决前已经实施了预收羁押措施,那么相关的羁押时间亦将被从最终所判定的总刑期中加以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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