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严明规定,在侦查进行到某个阶段后,如果警方认为犯罪嫌疑者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他们就必须立即撤销此案件。
具体来说,假如在故意伤害案件这类案件中,调查机构发现并不能充分证实犯罪嫌疑者的罪行,或者找到其他明确法律依据显示不应再对此人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调查机构有权决定撤销此案件。
若犯罪嫌疑者已经被逮捕,根据上述法律条款的要求,调查机构应立即释放此人,并向其发放释放证明文件,同时也需要将此事通知原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因此,在故意伤害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者追究刑事责任,那么确实是可以撤销此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