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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抢劫罪的当场性要件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抢劫罪的“当场性”要件原则来看,其通常所指的犯罪行为必须是在犯罪现场被立即执行完毕,且未能涉及到事后追究的情况。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相关法条规定,抢劫罪的“当场性”主要体现于犯罪行为的即时性之上,即行为人通过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在现场直接获取财物。
若行为人的行为无法满足“当场性”的要求,那么他的行为很有可能并不构成抢劫罪,而可能会被认定为诸如盗窃、诈骗等其他类型的犯罪。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律条文的表述中并没有明确提到“当场性”这一关键要素,因此在实际案件的分析过程中,对于某一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需要对具体案情进行全面理解与深入研究,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性的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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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