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能算作抢劫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乃指使用暴力手段、威胁行为或其它不法手段,强行掠夺他人合法持有之财物的犯罪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文规定,构成本罪须具备以下要件:首先,行为人为获取财物而实施的手段必须具有暴力性、胁迫性质或是其他违法手段; 其次,行为人实施抢劫的对象必须是属于他人合法所有的公有财与私人财产; 最后,行为人实施抢劫的意图应当是非法占有该财物。 若行为人的行为完全符合上述各项要件,则可依法判定其构成抢劫罪。 然而,若抢劫行为同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所列举的加重情节,例如入室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抢劫、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施抢劫、多次进行抢劫或抢劫金额巨大、因抢劫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假扮成军警人员进行抢劫、携带武器进行抢劫、抢劫军事用品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等情况,行为人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惩罚,包括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致死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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