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岁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律规范,未满十二周岁的人为全程无刑事责任之法定年龄段。
相关规定具体阐释如下: 1.凡已满十六周岁之人犯案,应承受刑事责任,即履行完全法律意义上的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并未满十六周岁者,若涉及蓄意杀人、人身伤害导致严重伤亡情形、强奸妇女、抢劫财物、进行贩卖麻醉药品、纵火、从事爆炸活动、投放危险物品等犯罪行为,均需承担刑事责任,此乃相对法律意义上的刑事责任年龄。 对于已满十四周岁并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在未触碰上述罪状的情况下,其刑事责任将不受法律问责。 3.已满十二周岁且不足十四周岁的青少年,若犯下恶意杀人、报复性伤害他人性命、运用残忍至极的手段致使对方受到重伤甚至致命伤害以及恶劣性质的犯罪行为,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决定,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仍属于相对法律意义上的无刑事责任年龄段。 此年龄段的少年只需对蓄意杀人、报复性伤害致死、或采取极其残酷手段使他人重度伤残,恶劣程度严重的犯罪行为负责,但在此之前必须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若最高人民检察院未能批准,则其刑事责任免除,不能追究法律责任。 4.不满十二周岁的人群,无论行为如何危害社会,皆无法承担刑事责任,成为彻底的无刑事责任年龄段。 5.罪犯作案时的年龄,应自公历年份、月份及日期为准。 过了周岁生日之后的次日,称之为已满周岁。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