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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都不负刑事责任
分类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并非所有的未成年罪犯都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具体情况作出详细描述:
第一,年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犯下危害性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对于那些年龄介于十四至十六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如果他们在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等八种重大罪行中涉及其中之一的话,也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惩戒这八类犯罪行为是要求指控犯罪者所触犯的罪名,而非指代其具体实施的罪行,这种做法充分考虑到了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的发育尚未完全成熟,从而表现出他们对事物的认知及情绪的自我掌控能力尚显不足的特征。
第三,倘若年满十二至十四岁的未成年人在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行中酿成死亡后果,或者使用极端残酷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者,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最终审核批准后,他们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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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5: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