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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故意伤害罪批捕后怎么办
分类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不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提起公诉,则需向公安部门发出不起诉决定书。若公安部门对此决定持有异议并提出复议请求,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复查;若经过复审仍然维持原决定,公安部门可进一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审理。这就意味着,一旦涉及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被批准逮捕后,如因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而引发争议,公安部门享有权利要求进行复议或者复核,以保证法律权威得以维护以及被告人的正当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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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4: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