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触及故意伤害罪还是危险驾驶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某人在饮酒过量的状态下驾车行驶机动车辆,且引发了车祸以致他人遭受伤害,那么此人便极有可能涉嫌违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两项犯罪——即危险驾驶罪与故意伤害罪。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确规定,由于其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并酿成交通事故,因此其行为完全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若该事故导致他人受伤,则可能进一步构成故意伤害罪。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若该人的醉酒驾驶行为并未直接导致他人受伤,或者受伤系由其他因素所致,那么其可能无法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然而,即便如此,醉酒驾驶本身仍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在实践案例中,法院将会依据具体案情来判断究竟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抑或是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责任。若醉酒驾驶行为系导致伤害的直接原因,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反之,若伤害系由其他原因所致,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若此人的行为同时触犯上述两罪,那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适用何种罪名。若两罪皆可适用,那么便需依据情节的严重性以及法律的规定来决定如何进行定罪及量刑。总而言之,此人的行为有可能同时触犯危险驾驶罪与故意伤害罪,但最终的定罪与量刑均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的规定来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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