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批捕后还可以和解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即第二百九十条明确规定,无论在何种故意伤害罪案件中,若被告方已经遭到批准逮捕,只要双方向司法机关签署并执行了和解协议,公安机关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关于从轻处罚的裁决申请,而人民检察院在充分考量相关因素之后,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相应的从轻处罚建议,最终由人民法院在法律框架内按照相关程序对被告进行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因此,在故意伤害罪案件中,即便被告已遭批准逮捕,仍有可能通过和解方式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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