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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别人胁迫我借款抢劫罪能否成立
分类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文规定,抢劫罪必须以施加暴行、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夺取私人或公共财物为主要构成要件。若有人以强硬手段逼迫您进行借贷,并因受到其胁迫不得已交出财物,此种情形便有可能触犯抢劫罪。然而,在实际案例中,对于此类事件的判定仍需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胁迫行为的严重性、实施方式、涉案财物的价值以及是否存在其他犯罪情节等等。倘若胁迫行为已经达到让您无法抵抗的地步,致使您不得不交出财物,那么抢劫罪的指控便有可能成立。然而,若胁迫行为相对轻微,或者您尚有其他途径可以避免交出财物,那么对抢劫罪的认定就需要更为深入的分析与充足的证据支撑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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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7: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