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多少年追诉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文规定,针对抢劫罪的追诉时效期限,通常设定为五年;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其追诉时效则会得到相应延长。例如,出现加重抢劫犯罪情形,诸如进入他人住所实施抢劫行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抢劫活动、针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施抢劫、累计多次抢劫或涉及抢劫金额巨大、抢劫过程中造成他人重伤乃至死亡、以军人警察身份实施抢劫、持有武器实施抢劫、抢劫军事用品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等情况时,其追诉时效将被延长至长达二十年之久。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相关案件进行追诉,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因此,抢劫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因具体案情而异,一般情况下为五年,但在特殊情况下,其最长可达到二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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