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之间有何界限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在手段行为的表现方式上存在明显差异,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抢劫罪的手段行为通常是由行为人在被害人面前直接实施或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手段则既包括面对面的形式,也涵盖了书信、电话、电报等多种信息媒介的传播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暴力手段可能会同时出现于两种类型的犯罪中,但若威胁行为并未在现场向被害人施加,那么即便使用了暴力,仍无法构成抢劫罪,而应考虑其是否更符合敲诈勒索罪。 其次,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角度来看,它是一项严重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其所针对的主旨对象便是公私财物。 然而,有部分学者提出了不同观点,他们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并不仅仅局限于财产本身,而是涉及到人和公私财物两者兼备的范畴。 然而,首先从该罪的客观要素出发,它所侵害的核心主体仅能为财产所有权,因此,其犯罪对象应当仅限于公私财物,而不应扩展至包含人员这类非法目标。 此外,此罪行对财产权益和人身权利的侵犯方式更为复杂,这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和诈骗罪的显著特点之一,并且其主要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在客观方面,敲诈勒索罪表现为行为人采取各种威胁、恐吓、胁迫等手法,使被害人不得不交付相关财物。 这里所谓的威胁,即是通过让被害人承受某种潜在危害后果的方式,来迫使后者主动处理自己的财产,即若是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理财产,便将在未来某段时间内面临遭受危害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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