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针对以勒索财务为动机掳获他人生命或作为人质予以拘禁的行为,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若情节略微轻微,则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加以惩处,并且还需并处罚金。
对于犯有前述条款所列罪行者,如在拘禁过程中杀害被绑架者,或故意对其进行伤害,导致受害人身受重伤乃至死亡的情况,将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且必须同时没收全部财产。
至于以勒索财务为目的而实施的偷盗婴幼儿的犯罪行为,也应按照上述两款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