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立遗嘱怎么有效合法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父母立遗嘱怎么有效合法?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6、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7、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二、遗嘱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与受理 1、申请。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二)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三)出具公证书 如果父母生前就已经立好了遗嘱,在父母去世以后,有子女对父母的这份遗嘱的法律效力产生了质疑,那就得提供遗嘱无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然的话,就应该按照父母立的遗嘱执行。遗嘱肯定是大于法定继承顺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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