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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故意伤害罪判几年未成年
分类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青少年在故意伤害行为中涉及的刑责问题,司法机关根据其年龄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区分与评判。基本上,未达到十四岁的孩子是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而在十四岁至十六岁这个年龄阶段,仅仅只有那些对社会危害性极其恶劣的犯罪行径,譬如蓄意谋杀、强奸、抢劫等,才需要他们承担刑事责任。至于故意伤害罪,则未必包含其中。然而,对于十六岁至十八岁的青少年罪犯,法律规定应给予适当的宽大处理或者减轻刑罚。最终的刑期裁定,还需由法院依据实际案情来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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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6: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