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故意伤害罪能不能协商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细致阐述,故意对他人身躯造成伤害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这一犯罪行径被视为一种严重的刑事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过程中不能依靠协议的方式来达成刑事责任的处理与履行。
然而,在涉及到受害者和罪魁祸首之间的民事赔偿问题上,双方是有权利进行协商的。罪犯可以通过向受害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减轻自身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刑事责任能够因此而得到豁免或减免。因此,在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情况下,刑事责任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予以免除,但民事赔偿部分则可以通过双方的协商来寻求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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