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律师要怎么辩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涉及抢劫罪名的案件审判,辩护律师可以从多个角度展开辩护:
第一,如果涉嫌案件的事实尚待澄清,例如缺乏足够的证据材料、证人证言之间存在冲突等等,辩护律师便可借此质疑公诉方提出的指控,并申请案件移交至更高审级部门重新审查; 第二,若律师发现现有的证据无法充分证实被告实施了抢劫行为,或者证据的链条缺失、并不足以构建出完整的犯罪事件轮廓,那么他们也可以把这个问题突出出来,为被告人争取更有利的诉讼环境; 第三,若律师判断公诉方对被告的行为性质认定出现偏差,他们有权提出异议,明确指出被告的行为并不符合抢劫罪的法定构成要件; 第四,如果律师认为被告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未产生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或者被告具备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他们可以向法庭提出相应的请求,希望能够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裁决; 最后,如果律师发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适用法律出现错误,他们可以指出法律适用上的不当之处,并请求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予以纠正。 此外,辩护律师还可以针对公诉方提出的量刑建议过于严苛,与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不符的情况,向法庭提出合理的抗辩,以期获得更为公正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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