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伤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轻微伤是否能够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伤害他人的行为,包括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导致出现轻微伤情况的,应判处五天至十天的拘留,并且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金。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此类轻微伤尚未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但是仍无法依法追究加害者的刑事责任。 2.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对他人身体进行伤害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伤害程度较为严重,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一种最为常见的犯罪类型。 要构成故意伤害罪,加害人必须实施了实际的伤害行为,这里所说的伤害,是指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实质性损害的行为。 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性,例如切断手指、挖出眼睛等,以及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例如使受害人失去听力、视力、神经系统功能异常等。 然而,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为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那么就不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3.在涉及到诈骗罪的案件中,如果存在既遂与未遂两种情况,且分别达到了不同的量刑幅度,那么应当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进行处罚; 若两者均达到相同的量刑幅度,则应以诈骗罪既遂的标准来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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