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加重犯的认定条件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关于抢劫犯罪的法定加重情形共有八项,具体如下:
(1)入户实施抢劫行为; (2)在公共交通工具之上实施抢劫行为; (3)针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施抢劫行为; (4)经历了超过一次的抢劫行为或累计取得抢劫金额巨大; (5)因抢劫导致他人重伤乃至死亡; (6)假扮成军警人员进行抢劫; (7)持有枪支进行抢劫; (8)针对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实施抢劫。 对于触犯抢劫罪行且具备上述任何一种加重情节者,其量刑标准将升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需处以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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