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最后由谁认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年满十四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抢劫罪的犯罪主体。
抢劫罪,是指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强制性地从他人或者公共财物中剥夺财物的行为。 例如,个人在主观上故意将公共财产非法据为己有,这种情况便足以构成抢劫罪; 但是如果自然人在遭遇盗窃或诈骗后试图通过抢劫方式加以收回自己的财务,但其并非出于非法占用他人财物的心理动机,那么在法律意义上来说,这并不符合抢劫罪的定义,因此不能算作抢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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