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最低多少周岁负刑事责任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未成年人自年满十六岁起便需独立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然而,下列特殊情况下,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下者亦需对特定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1、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至十六周岁的人群,若他们从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并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实施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活动,则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2、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四周岁的人群,如果他们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且该行为导致他人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使他人遭受重伤,情节极为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进行追诉的,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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